琼台师范学院学生处文件
琼台学工〔2018〕1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56号)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9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2018届毕业生,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2、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包括:
⒈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⒉以下4类证明材料之一: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低保人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⒋毕业生本人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毕业生姓名)。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由所在院系严格把关、认真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弄虚作假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各院系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113,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3329361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君、马梦竹 联系电话:65905225
附件:1.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