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的通知

2013-03-29 10:16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文件

琼台教务〔201313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的通知

各院()

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为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59号)及《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计划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60号),按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申报条件

(一)修业满二年以上(含)的在校三年制大专生(高招)。

(二)修业满四年以上(含)的在校五年制大专生(中招)。

(三)2012年参加鉴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可以报名补考。

4)校外人员申报条件请参见: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附件一)

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工种、等级、费用、时间

职业资格名称

等级

鉴定费

考试日期

承担鉴定考核单位

备注

秘书

四级

220

518

中文系

国考

电子商务师

四级

280

519

信息技术系

国考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四级

280

                          4月27(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信息技术系

省考

计算机操作员

四级

280

信息技术系

省考

室内装饰设计师

三级

280

美术系

省考

包装设计师

四级

220

美术系

省考

餐厅服务员

四级

220

旅游管理系

省考

前厅服务员

四级

220

旅游管理系

省考

客房服务员

四级

220

旅游管理系

省考

花卉园艺师

四级

280

数理系

省考

保育员

四级

220

幼儿师范学院

省考

注:1、补考收费均按理论、技能操作各占50%收取;

2、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本次拟不安排鉴定考核。

三、鉴定考试方式

各职业资格考核均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卷和操作技能卷两个科目的考试,各部分考试成绩均以达到该部分总分的60%为及格。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均以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方式核发,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四、考核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校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黑白同底大1寸照片6张;

3、《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级者必备);

5、报名费用收据。

(二)校外非在校人员

除提交与在校学生2-5条相同的材料外,需单位出具的工龄岗位年限证明1份。报名时工作人员审核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把原件还给考生,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工作单位领导签审后,加盖本单位印章)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我校学生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核对方法,具体如下:

328日前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qttc.edu.cn/)主页,→左上角点击教务系统平台→进入正方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与密码为我校学生本人学号,如1381105112XX)→选择:“学生”,进入管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修改密码,在个人信息修改当中输入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出生年月(必填)及相关信息→点击“保存”→选择“网上报名”,在自己所报考的项目后面方框打(√)→提交。

教务处于329日以院(系)为单位打印学生报名信息表,院(系)安排专人根据报名信息表收集汇总申报考核费用,组织报考学生购买并填妥《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一元一份),同时收缴学生报名所需材料,于42日前统一到校财务处收费科(桂林洋校区行政楼110室,府城校区电教中心楼二楼财务处办公室)刷卡缴费,并以院(系)为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后,凭收款收据于交款当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桂林洋校区行政楼107室陈老师,府城校区电教中心楼二楼教务处办公室王老师)处缴交报名材料。

(二)校外人员到校现场报名:

329日前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我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楼二楼教务处王明辉老师处报名并缴费。

六、鉴定考核地点

保育员鉴定地点为我校府城校区,其他项目为桂林洋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宣传、组织及培训事项

各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落实学生报名和培训指导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各系应充分利用本院系专业考评员,组织学生召开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动员会,做到宣传到位,确保较高的报考率。

为鼓励申报和提高通过率,学校拟对申报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学生进行考前培训(学员自愿参加培训,免费培训、资料费实收)。为做好此项工作,各考核项目所在院(系)应组织相关考评员,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出该考核项目的培训课时安排表(附表二),每个考核项目培训课时拟控制在10课时内。培训安排务必于330日前报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陈晓波老师(行政楼107室),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于4月上旬组织学生开班培训。

七、咨询电话

桂林洋校区报名咨询:

陈晓波老师 :65732309751329504@qq.com

府城校区及校外人员报名咨询:

王明辉老师:65873659

附件:1.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

2.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资格考核项目培训课时安排表

 

 

教务处

海南省第七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

                        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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