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文件
琼台党字〔2011〕37号
中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国际旅游岛培养合格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我校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增强整体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实现学校的科学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校园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在学习工作中发现人才、发展优秀师生入党。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组织工作程序,将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于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
发展党员总体的目标要求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年拟发展新党员350名左右,争取逐年增加发展党员数量,保持党员人数占师生总人数的1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发展党员的党建工作机制。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指导,特邀党建组织员协助,各党总支、支部具体实施,团委、学生处等学生工作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形成围绕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良性互动的学校党建工作格局。
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培养有计划、工作有步骤、发展有进度、数量合理、质量保证,认真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基层政工队伍的作用,加大党校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学识能力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工队伍以及党建组织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1、加强党建工作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工干部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立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党员教师通过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重要作用。各党总支、支部安排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习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重视发挥本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2、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的通知(琼教工委函【2010】16号)文件要求,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聘请颜桂枝等六位退休同志担任学校党建组织员的决定》(琼台党字【2010】4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校党建组织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了党建组织员成员名单。各系党总支要将党建组织员队伍作为一支重要力量纳入本单位的各项党建工作当中,充分发挥党建组织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做好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科学制定发展计划,准确把握入党条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工作程序,在确保党员质量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质量、制度上保证质量、实践中检验质量。
1、做好在教学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
结合学校的各项工作,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的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列入重点发展对象中来。关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有权威的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提高培养教育工作的质量。
2、继续抓好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大力发展大学生党员。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推优、严格考察、严格审批、严格公示等工作的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要严格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把握大学生入党“发展关”,根据《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要求,抓好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真正把政治上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组织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坚持党员标准,防止简单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惟一条件,应注重新发展党员的全面综合素质。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性、常规性,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每年“七一”前夕发展的新党员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其他时间段发展的新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积极探索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有效监督的新途径,又从源头上把好党员质量关。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合力。每年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党委报告本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参加业余党校培训表现筛选发展对象。各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积极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衔接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进入我校前,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完善者,我校认可原党组织关系的培养结果,培养考察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凡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先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经业余党校考核合格后可转为重点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各系党总支要及时了解掌握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主动工作,细心教育,精心培养,为在低年级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2、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制,提高培养质量。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计划,安排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师生员工分时分批参加我校党校党课学习,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根据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确立提供可靠政治素质保证。各党总支、支部所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明确责任,落实好各自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培养措施,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工作上不断提高。
3、进行入党公示,加强群众监督。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严格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视情况作出批评教育、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的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学校党建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学校党建的一项基础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 工作 意见
抄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